过靖上头

【遥阳】小要饭的(初遇梗,全是私设)

要饭?范遥。

大理城外三里小树林旁,有一家客栈,叫兴云庄。前不着村后不着店,围了三亩小院,种了几株闲竹,引了一泓曲水,看似是个风雅去处。

名字起得极好,老板人却不怎么样,干的也是丧良心的没本钱买卖——若住客穿戴太好,行囊太鼓,又没几个保镖护卫,说不得住了两日就再无人影。更有江湖豪侠也在此栽了跟头掉了脑袋。

这一日,店里就来了一位豪客,穿得简单,吃得简单,看不出身怀武艺,长得嘛…也算不上俊逸非常,不过是举手投足间有几分气派。

那为什么说他是豪客?一身半文不武的阔袖束腰长衫不过是普通布料。可这腰带上缝着的玉片、脑后扣着的发扣,可都是上好的羊脂玉,种料雕工都是最好的,在阳光底下就又润又透,看着就馋人。那根短簪也是金非铜。更不用提身上披上的大氅,全是雪山银狐腋下最白最软最细密的那一小块皮料制成的,字面上的集腋成裘。

就算掌柜的这小本钱买卖已小心翼翼做了十来年,也第一次眼见如此平易的人身着如此豪奢。

当下就动了歪心思。

更何况这人订房时,只是一人就包了最好的院子,一定就是十天。

银子给得痛快,用二两金馃子当了二十两白银,这就平白让掌柜多赚了少说六七两银子。

掌柜的自然眼尖,再有小二悄悄蹭过试探了——那不大也不棱棱角角的包袱里,中间包的大概都是金子,硬邦邦沉甸甸的,饶是这客官放得再轻,砸在桌子上也是吱嘎一声响,这也是这黑店的特色了……放在桌边上的东西太沉,这小桌就要响咯。

掌柜想着,不是江湖经验太少,就是自恃武功太高。可武功再高的名侠,咱这小店也坑过,做的就是不要命的买卖,还怕赌一赌不成。

掌柜的说干就干,和自己上线合计好了,先下毒,再下蒙汗药,毒不死就明抢。

说完了店家这边恶毒心思,再说说故事里另一个不得不说的人——一个小要饭的。

这小要饭的,自记事起长在大理城,没爹没娘,住不进破庙柴房——那可都是拉帮结伙的大要饭占的地方,他这样没用也不显眼的小家伙,也就能和同病相怜的老弱病残窝在残屋烂瓦边上,能过一天是一天。

幸好大理城四季如春,也不会因为无瓦遮身就冻死了。

为什么说小要饭的没用呢?

别的要饭的那是唱的比说得好听,说得比长得好看。

可他啊,不求爷爷告奶奶,也不哭不闹不上吊,更是只蹲不跪,默不作声的自然一天也要不到几个钱。也没人教过他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,不过就是看着别人卑躬屈膝跟个狗似的,他恶心。

这么又倔又蠢又笨嘴拙舌不会溜须拍马,自然总有旁人来欺负他,今天打了,明天骂了,后天抢走了好心老婆婆给的肉烧饼,都是常有的事,不往死里欺负已经算是善良的。

小要饭的不哭,不叫,只是把自己蜷缩起来,抱着脑袋,等人都打累了,再转过头来用那双瞳子浅得吓人的眼睛安静看着,没什么表情。他在想什么,谁都不知道,只觉得那双眼睛像狼。

幸好倾国礼佛,也总有人施舍给小要饭的一些饭吃,他就这么长到七八岁,瘦小得可怜。人家瘦是长竹竿,他,充其量是打狗棍。

不过长到七八岁,小要饭的也给自己找了营生。他虽然不喜欢说话,为人却机灵,跑得飞快又眼尖,于是就干起来了这城里城外谈消息串口风的活计。

他也不要钱,只要吃食穿衣。出于一点简单的小聪明:他太弱,铜板会被抢走,吃下肚的抢不走,他这个小身板穿的衣服,别人也穿不上。

城外这家兴云庄,自然也是小要饭的金主之一,还是给的吃食最好的那种——给肉,肉骨头。可小要饭的不喜欢,扔到地上的肉骨头,他不是狗。

豪客正在大堂靠窗的位置独酌,慢悠悠的。他没让准备什么下酒菜,只是一壶酒,一只杯,自斟自酌。

小要饭的正来传了消息,伙计给了报酬——扔在地上的干粮和扣肉。炖得熟烂的肥肉可以入口即化,可掉到地上就容易碎了,沾了土更很难清洗干净、洗了是一定要碎的。

小要饭很慢很慢地蹲下来,蹲在地上慢慢捡着,乌漆嘛黑的小脸一如既往面无表情。

豪客远远看着,有些怜悯,又不只是怜悯,他挥手招小要饭的过来。“小兄弟,你来。”

“我不是什么小兄弟,只是个小要饭的。”小要饭的站起来,满身防备也不上前。

“好。我也饿了,一个人吃着没趣也吃不了太多,扔了可惜,你来坐下陪我可好?”豪客笑起来,平常面容被温暖笑意照亮,很好看。

小要饭的又摇了摇头,“我没钱。”

“我请你。”

“我还不起。”

“不需要你还。”

“我会还你的。”

“我信。”

小要饭的终于在豪客面前稳稳当当坐下,还真有点不卑不亢的意思。

豪客也没点什么金贵的,就是一些简单家常有营养的小汤小菜,还有一打数目的干粮。

小要饭的也没像其他要饭的那样狼吞虎咽,他吃得很慢很仔细,却吃的不少。豪客看得有趣,也没目不转睛的让人不安,他微笑,看看小要饭的,看看窗外,再看看菜,每道菜也就动了三两筷。

小要饭的拿走了那些干粮,没拿吃剩的菜。

虎落平阳和英雄救美大概是每个故事里都有的狗血桥段,这个故事也不例外。

鼎鼎大名的明教教主阳顶天,也是会因为孤身一人疏忽大意而中毒差点被杀的。

逃到树林里,逼出一口毒血,追兵却不远,本以为此命休已,不远处却有个小小人影对他招手,定睛看去是一面之缘的小要饭的。小人一缩,就没在阴影里不见了。

阳顶天走过去,一只小手拉住他的脚踝,原来是有个地洞。地洞很小,塞一个成人、一个小孩都嫌挤。

小要饭一边扯他的皮裘,一边说:“我去引开他们,你跑。”

阳顶天看不清他本就脏得看不清的脸,沉吟片刻,“我只需要半个时辰。”半个时辰够他逼出大半毒性,打杀这些土鸡瓦狗足够了。

“好”话音未落,小要饭的就钻出去了,用根杆子撑着个银狐皮裘,在夜色里还真挺像个高高瘦瘦的背影。

阳顶天只听,“在那边,在那边。”人声近了又远。他闭上眼。

等阳顶天找到小要饭的时候,他已经被打得半死,“他早跑了!”他不哭不叫,只说这一句话。

阳顶天在小要饭的面前杀了所有人。血溅上了小要饭本就血淋淋的小脸,他也没眨眼。

阳顶天拿回了包袱,逼问出解药,一把火烧了庄子,和小要饭的一起养好了伤,就带小孩一起回了光明顶。

“我叫阳顶天,明教教主阳顶天。”

“哦…”狼崽子面无表情。

“小兄弟叫什么名字?”

“说了是一个小要饭的,没爹没妈没名字。 ”

“你为什么救我?”

“你把我当人看。”

“为什么不早点警示我?”

“一我不确定,二你不会信,三……没想到你真的这么笨。”

“……”被奶声奶气的小孩嫌弃,阳顶天哭笑不得。“那可是多谢你了。一顿饭,值得吗?”

“一顿饭,不值,请我坐下,值。十二个馒头,六天,一条命。”

阳顶天听懂了,我拿走了十二个馒头,可以吃六天,等你这六天,救你一条命,或者赔你一条命,要是你没事自然也更好。

他笑起来,揉乱小要饭的已经被他洗干净的毛茸头发。“你要不要跟我走,我教你最好的武功,再没有人能欺负你,也再不会没饭吃。当我还你一条命。 ”

“好。 ”小要饭的用很奇怪的目光看了阳顶天一会儿,他已经看明白了,没自己多事的“救”,这人也死不了,武功高着呢,他看不到头的那么高。

“要饭…… ”阳顶天又笑了,“那你以后就叫范遥吧,一世逍遥。”

小孩在他脸上,再一次看到了温暖阳光。

小孩牵着阳顶天的手,到光明顶的一路没放开,他想,我一辈子也不想放开。

…… ……

“那个包袱好沉,到底是什么啊。”

“比较少见的武功秘籍而已,功法不怎么样,就是写的人能摆谱。”

“哦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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